在线课程服务协议
甲方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乙方:【 杭州袋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C楼C2-305室】
法定代表人:【徐颖奇】
本协议由各方在线签署,
鉴于:
1、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壹点灵心理咨询服务平台www.yidianling.com(包括同名APP软件)的经营权,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能培训等。
2、甲方为持有中国身份证的自然人,并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信息是完全真实的。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针对甲方参加乙方课程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规范双方的教学与学习行为,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一、协议确认
1.1本协议由各方在线签署,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各方均认可该形式的协议效力。
1.2甲方应在使用乙方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如甲方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乙方咨询。无论甲方是否在使用乙方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只要甲方使用乙方的服务,则本协议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届时甲方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应自行负责保管、使用、维护其在乙方平台申请取得的账户及密码,非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账户密码泄漏而造成损失的,乙方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
2.2甲方按乙方规定的价格或乙方的要求交纳学费,以开通所学科目的课程。甲方购买、使用收费服务时,禁止有下列情况发生:
2.2.1 通过非法手段对用户账户的服务期限、消费金额、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用非法方式或为了非法目的使用已购买的收费服务。
2.2.2 将账户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任何第三人,并允许他通过账户享用非他付费购买的收费服务。
2.2.3 将收费服务复制、销售、出租或授权任何第三方。
2.2.4 采用收费或免费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在任何公开场合展示购买的收费服务。
2.2.5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的报考服务指导。
2.2.6 甲方须在购买课程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报考资料。
2.2.7 甲方须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延期考试的学员须在考前3个月联系教务等级办理,一旦办理延期则本期不能安排考试。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根据考试官方指定教材及大纲,为甲方提供网络学习课程。
3.2甲方付款成功且所需资料提交完毕后,由乙方于1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帮助甲方开通学习账户。
3.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根据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所购买课程的学习账户和密码,甲方应对其账户和密码采取必要和有效的保密措施。
3.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须通过指定渠道向甲方提供课程服务,此服务包括账户开通、学习引导、技术支持、课程答疑等。
3.5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仅供乙方备案使用。
3.6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考试成绩公布后起30个工作日内受理重学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迟办理。
3.7 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收费凭证(正规发票或收据)。
3.8 乙方报考通知以QQ、微信、短信通知为准,不承诺任何的电话通知。
四、关于退费的说明
发生以下情形,乙方不承担退费义务:
4.1因甲方提供虚假的或不完整的信息导致的报考失败,乙方不承担退费义务。
4.2因甲方自身原因放弃学习的,乙方不承担退费义务,乙方可以提供更换其他课程的选择权。
4.3因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乙方不对甲方的考试结果承担退费义务。
4.4因考试系统导致的报考失败,乙方可承担甲方下期考试的考试费及报考服务,不承担课程退费义务。
4.5甲方因购买课程支付的预付款项,如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尾款,乙方不予退还。
4.6因甲方条件不符合官方要求的委托报考,乙方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调整考区,若因政策原因导致的报考失败,乙方不承担退费义务,将延期提供报考服务。
4.7如因政策导致考试调整或取消,乙方将按当期课程开通情况,退还未开通部分的课程差价或提供更换其他课程的选择权。
4.8符合以上退费条款的退费事宜都将在申请发起之日起30日内完成。
4.9其他承诺的退费事项。
五、知识产权和保密条例
5.1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时,如遭受任何人身或财务的损失、损害或伤害,不论原因如何,乙方均不负责任。由于甲方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无需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2对于甲方购买的收费网络课程,甲方只可以私人观看,不得用于商业、盈利等用途。甲方不得对授课内容录音、录像、直播或者组织多人同时观看,不得将网络课程内容复制、销售、出租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发现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的,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对本次课程的收听,并有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3甲方在收听本次收费网络课程时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如果在收听过程中甲方侵犯他人权益、扰乱正常的收听秩序或者发布不当言论的,乙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收听,对于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5.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外出售乙方的内部学习资料,不得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透露甲方的授课教材或教学方法。对于乙方提供的各种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或电子文档等各种素材,甲方仅限于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而使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方不得将上述各种素材用于任何其他场合和目的。如甲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具法律效力。
5.5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双方保证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对方的个人秘密、公司秘密及商业秘密,都应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具法律效力。
5.6若因甲方对外泄漏本协议内容,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将依法追究甲方责任,甲方需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不可抗力
6.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6.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在事件影响范围内相应免责,但该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七、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7.1因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在杭州进行仲裁。该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执行。仲裁费由败诉一方承担。
7.2仲裁期间,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甲方 | 乙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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