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心理咨询师,请评估下以下案例属于何种疾病:
案例一[1]
女,22岁。2年前受惊吓后渐出现情绪不稳、言语不清、胆怯,在某医院进行心理疏导及暗示治疗后,症状暂好转。因间断发作情绪不稳、言语不清、晕厥、双手震颤住院2年余。10个月后因交通事故,致脾破裂行脾切除术,术后2个月逐渐出现双手震颤,行走易倾倒,紧张时上述症状加重。既往精神紧张时易晕倒,无其他特殊病史。
案例二[2]
患者表现出强制性哭笑,易激惹,思维逻辑障碍,幻觉,妄想,情感幼稚。
案例三[3]
患者表现为无明显诱因情绪不稳,反复出现易激惹,易冲动和情绪低落。
如果你的答案是:
案例一为癔症,案例二为精神分裂症,案例三为双相情感障碍。恭喜你,你的评估能力已经非常不错了,因为这些患者去过多家医院,也是被这样诊断的。
遗憾的是,这是误诊。三个案例均属于同一疾病——“肝豆状核变性”。
我在陕西省人民医院心理科临床实习时,第一次听到这种疾病。肝豆状核变性极易误诊为精神疾病,可它却是生理疾病。
实习时,我还在门诊见过一例“梅杰综合症”。
当时看起来非常像癔症,可却是一种确诊无疑的生理疾病。
在校学习时,教材中提到心理咨询要排除生理疾病。我没有去医院实习前,实际的心理咨询工作,并没有把心理咨询要“排除生理疾病”太当回事。回想原因,可能是我有限的认知里,错误地认为生理疾病很明显,很容易与心理疾病区分。
我刚在医院实习时,对心理科医生经常让病人做身体检查,比如做肝、肾检查,拍CT等不理解,觉得问诊已经比较明确的诊断,为什么还要做身体检查。
当在门诊接触的患者越来越多,发现不少看似心理问题的患者,一做身体检查,确实存在身体疾病,便理解身体检查的必要性,也更理解心理咨询为什么要先“排除生理疾病”。
实践出真知,没有体验学习,理论学习远远不够。作为一名本硕心理学科班生,我学过生理心理学、神经心理学,理解身心相互影响。可我在没有进医院实习前,仍然对心理咨询要先“排除生理疾病”不够重视,过于以心理咨询的视角看待来访者。
重视心理咨询中,优先排除生理疾病,减少对了来访者的错误评估,耽误来访者治疗,这是临床实习的必要性其一。
其二,临床实习能提高心理咨询师,对重症精神疾病的警觉。
比如来访者诉说遭到同事排斥、刁难,咨询师第一反应,可能会从认知歪曲、人际互动模式等理解来访者的问题。
可也许这是来访者存在接近妄想的偏执看法,也许是精神分裂症的早期症状。
如果咨询师对来访者问题能够早些警觉,建议就诊,早发现,早治疗,对于患者会有很大帮助。如果咨询师没有这种警觉,一味的以心理咨询方式工作,反而在耽误患者,病情会发展越来越严重。
对重症精神疾病的早期症状识别,需要临床经验积累,只靠理论知识不够。精神障碍的两大权威诊断DSM-5和ICD-11,列出了各种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
可诊断标准,属于归纳某类疾病的共性特征,而临床遇到的每个患者都是独特的个体。可能只是某些症状符合某种诊断,某些症状不符合诊断。对于不确定的部分,需要临床智慧补充。
心理咨询师虽然无须达到医生的诊断水平,可通过临床实习,提高对重症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避免延误来访者病情,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改变对药物治疗的态度
没有经过临床实习前,我对心理咨询中,药物治疗的态度有些排斥,主要源于药物副作用。经过临床实习,我对药物治疗的态度大为改观。
实习期间,我在门诊见过不少患者,没有进行心理咨询,只接受药物治疗,副作用不明显,或者通过调药,减轻副作用,治疗效果很好。当前的精神类药物,副作用效果已经大大降低。
我的医院实习时,心理科主任张天布老师对患者说过的一句话,我一直记得:“药有副作用,病也有副作用。你是要病的副作用,还是药的副作用?”
在病和药的副作用之间,很多时候没得选,病重到一定程度,必须吃药。心理问题存在生理影响。药物治疗通常是每天服药,一天几次,治疗强度远远高于一般1周1次的心理咨询强度,能够更有力的促进改善。
国内的心理咨询费用不低,对于经济条件不宽裕的家庭来说,一次心理咨询300、500元,甚至更高的的费用,药物治疗可能一个月都不用花这么多钱,还能医保报销。
有些来访者急于改善,经济条件又难以承受心理咨询,可选药物治疗,不一定非得心理咨询。
国外的心理咨询师成熟培养体系,医院临床实习都是必备。国内很多心理咨询师,参加不少理论、技术学习,接受督导,但临床实习欠缺。
国内的心理咨询专业培训,很多属于“进阶培训”,很少有基础评估培训。加之临床实习的欠缺,咨询师对来访者的评估,容易缺少医学视角,单纯采用心理学视角,可能产生偏颇。
临床实习能够弥补这部分不足。
以我个人的临床实习经历来说,临床实习对我的心理咨询工作帮助非常大。我现在做心理咨询,会更加重视可能的生理疾病,重视药物治疗。
一定程度上,临床实习还帮助我看到身心的复杂性,让我保持谦卑的态度工作和学习。
参考文献:
[1] 刘红娟,夏秀华,张小澍,刘宇.误诊为精神心理疾病的肝豆状核变性二例[J].临床误诊误治.2009年10期.
[2] 赵晶媛,李强,张冬红.16例分裂样症状的肝豆状核变性患者临床分析[J].健康心理学杂志.2003年6期.
[3] 马慧娟,杨世昌,王桂芳.以精神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肝豆状核变性[J].健康心理学杂志 2001年05期.
作者简介:许标,中科院心理所健康心理学硕士,国家二级咨询师。全职心理咨询师,5000+小时心理咨询经验,2000+小时专业受训经验。
壹点灵,壹点心香,漫步前行
成为壹点灵专栏作者,写专属于心理学的班马文章
欢迎投稿及勾搭:wenzhang@yidianl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