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心事留言”栏目里,看到很多心事表述“某某没给我面子很恼火”、“男朋友做了XX事我很生气”、“同事背地里说我坏话我很恼怒”等等。
大家都知道“凡事不宜斤斤计较,心胸宽广一些”,但很多人却未必真正理解这个道理的缘由,也因此难于做到这点。所以,今天就和大家从“心理学”的角度,聊一聊我们为什么要多给人家一次机会。
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在1923年提出,人的精神、意识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即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原始的自己,展现出来是本能冲动的欲望和需求,想做就做,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超我是崇高的自己,是我们从小学习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而建立起来的,它崇尚道德、良知和秩序法律。自我是现实的自己,也是个执行者,以合理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需要,同时又尽量不违背超我的要求和规则。
自我其实才是我们实际行为的执行者,那么他的工作原则是这样子的:第一,如果时间允许考虑,自我是先按照超我的标准来做的。就像你上课时想小便(这是本我需求),自我按照超我的标准,一般是先忍一忍;当本我进一步急迫时,自我会选一个现实的、择中的办法,如请假出去;如果老师不同意,本我需求非常强烈时,自我可能会在本能的驱使下做决定,跑出去(活人不能给尿憋死嘛)。第二,如果时间不允许考虑、非常紧急的情况下,自我的选择是什么呢?我告诉大家,除非是经过专业训练或者是碰到过多次同类型情况的人,否则人的选择都是按本我的需求来反应。比如,遇到紧急险情时人们都是先保护自己。但有意思的是,只要超我的字典里有这个道义概念,当事人事后会受到超我的惩罚,让自我产生自责、羞耻感、不道德感。如,刚才那两个例子,不顾一切跑出去上厕所,事后你可能会觉得自己失态、很难堪,好像不尊重老师;紧急情况下只顾自己,而没有保护好别人,特别是自己的爱人、亲人也在场的话,你会陷入深深的自责,难于自拔,这都是超我的惩罚。
所以,我们了解了这些,对于一个做错了事的人,我们知道他(她)很可能有这两种情况:一个他(她)可能是迫不得已(本我占上风)情况下犯的错;第二个事后他(她)可能自己也正在遭受超我的惩罚(道德的谴责)。比如一开始我们讲的那“尿急上厕所”的例子,你没在老师同意的情况跑去上厕所,有的老师会认为是不尊重他,因此很生气。那我们讲老师有没有必要生气?其实没有必要,你是迫不得已嘛,而且很可能你上完厕所也发现自己的失态,受到超我的警告,正想着怎么向老师道歉呢。
其实,我们生活当中会碰到很多类似的情况,对方做了一件对不起你的事,而你并不知道,其实他是在本能的反应下,或者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做的。事后,他可能也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当中,正在想怎么挽救,或者暗暗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这么做了。所以一些有智慧的管理者,对属下犯的错,他不会斤斤计较,甚至采取一些模糊的态度来处理,因为他知道这个属下可能是出于本能的、两难的情况下犯的错,你要给人家一次机会。当年曹操打败了袁绍之后,从袁绍那里搜到了许多自己的属下写给袁绍的私信。按照我们正常的想法,曹操应该很生气,这些人有通敌叛变之心,理应斩首。但是曹操非但没有这么做,反而把那些书信全部当着所有人的面烧掉了。曹操为什么这样做,就是因为他深深的懂得,那是下属们为求自保做出的本能反应而已。
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人难免会犯错,人也是在不断地修正自己,不断地成长的过程,如果有人犯了一个错,你就记恨他,就在自己的世界里判这一个人死刑,那么你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你的亲人就会越来越少,你身边的人就会越来越少。一个家庭和不和睦,一个单位融不融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看大家会不会相互谅解对方的过错和不足,如果凡事计较,相互指责,那么你的那个小团体就氛围尴尬、永无宁日。所以,我们不要轻易去记仇,要学会多原谅别人,给别人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片祥和。
☆我是徐小华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我在福州
☆我擅长以下领域
婚姻情感、职场关系、个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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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壹点灵专栏作者,写专属于心理学的班马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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