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中,选择我爱的还是爱我的这个终极难题一直为大家所争论不休。做了不同选择的人各执一方观点,听起来都极有道理。
选择“我爱的”人说,在感情中最根源的情绪是通过付出而得到快乐,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才有得到喜欢的人和乐于付出的双份快乐。选择“爱我的”人说,被爱才是最轻松幸福的,不用每天恭维着对方,不用思考过多就能得到一份温暖而朴实的感情。
而我在这里想提醒大家,在爱情中最极致的快乐难道不是相爱吗?即使在适合的时间没有遇到相爱的人,退而求其次选择一方更爱另一方的感情也是一种方式,但即使选择了一方更爱另一方的感情,也别忘了对“相爱”这个词的追求啊,对,我们仍然可以做到相爱。
心理学上讲喜欢的冲动,是源于潜意识中异性的自己,这个异性的自己,男的被称为阿尼姆斯,女的被称为阿尼玛。而他们就是我们爱情感觉产生的来源,遇到的人越接近心中的阿尼姆斯/阿尼玛的形象,越容易产生强烈的爱意。而所谓的“爱我的”的人就是自己与对方的阿尼姆斯/阿尼玛很相似,但对方并不像自己的阿尼姆斯/阿尼玛。反之亦然。
事实上,阿尼姆斯/阿尼玛也不过是潜意识对异性的自己的一种定位。就和我之前的一篇文章,提到现实的体重是来源于潜意识对自己体重的定位一样。会喜欢什么样的伴侣也是潜意识的一种定位。这种定位多根源与异性的父母(女孩的父亲,男孩的母亲)和真实的自己的一种结合。
而这种定位,是可以通过与潜意识沟通进行一定的改变的。选择“我爱的”的人,可以通过了解对方的阿尼姆斯/阿尼玛来学着如何把自己变成对方所喜欢的样子。而选择“爱我的”的人可以试着与自己的阿尼姆斯/阿尼玛沟通,问他能不能与自己所选择的现实中的对方靠拢一些。这两种方式做起来都不算简单,因为改变异性的自己或者自己的这种根深蒂固的潜意识还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并不代表无法完成。我想即使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追求相爱,也比屈服于现实,只认命于单方面的爱要更幸福一些吧。
所以选择“我爱的”还是“爱我的”,更建议从挖掘自己更擅长改变自己去符合对方的阿尼姆斯/阿尼玛,还是更容易改变自己的阿尼姆斯/阿尼玛开始。
壹点灵,壹点心香,漫步前行
成为壹点灵专栏作者,写专属于心理学的班马文章
欢迎投稿及勾搭:wenzhang@yidianl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