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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咨询师做朋友吗?


在咨询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结束后三年内,是不可以和咨询师做朋友的。



一、咨访双方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关系


咨访双方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关系,双方的互动只限于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空间,已预约时间的心理咨询室或远程视频中,才可能有效果。


如果咨访双方成了朋友,那么咨询就无法规范在特定的时间、空间进行,多个场景混淆,多种关系互相影响,咨询师会因为私人的感情而无法保持中立的思考和判断,从而咨询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严重的多重关系不仅会损害来访者福祉,咨询师自身也会因为违背伦理规范而被处分、甚至剥夺从业资格



二、“双重关系/多重关系”是什么


以下摘录了《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针对多重关系的要求说明:


1.7 心理师要清楚了解多重关系(例如与寻求专业服务者发展家庭、社交、经济、商业或其他密切的个人关系)对专业判断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损害寻求专业服务者福祉的潜在危险,尽可能避免与后者发生多重关系。在多重关系不可避免时,应采取专业措施预防可能的不利影响,例如签署知情同意书、告知多重关系可能的风险、寻求专业督导、做好相关记录,以确保多重关系不会影响自己的专业判断,并且不会危害寻求专业服务者。


1.8 心理师不得与当前寻求专业服务者或其家庭成员发生任何形式的性或亲密关系,包括当面和通过电子媒介进行的性或亲密沟通与交往。心理师不得给与自己有过性或亲密关系者做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一旦关系超越了专业界限(例如开始性和亲密关系),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例如寻求督导或同行建议),并终止专业关系


1.9 心理师在与寻求专业服务者结束心理咨询或治疗关系后至少三年内,不得与其或其家庭成员发生任何形式的性或亲密关系,包括当面和通过电子媒介进行的性或亲密的沟通与交往。三年后如果发展此类关系,要仔细考察该关系的性质,确保此关系不存在任何剥削、控制和利用的可能性,同时要有可查证的书面记录。



三、“双重关系/多重关系”的危害


根据心理咨询师伦理守则要求,咨询师需要避免与来访者出现“双重关系/多重关系”,这个关系包括朋友关系。为了保护来访者的利益,甚至会要求咨询师在和来访者咨询结束三年之内都不能发展朋友关系


1.避免来访者过度依赖


如果来访者与咨询师建立朋友关系,就意味着来访者只要有问题就想要随时联系咨询师,依赖甚至依靠咨询师来帮助来访解决问题。那么来访者就会失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利于来访者的人格完善与个人成长。


2.保证咨询师中立态度


咨询师保持价值中立态度才能够对来访者得到问题有着客观的理解,一旦陷入双重/多重关系,就会有更多的情绪卷入,这样会严重影响咨询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标准制定工作组. (2018).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 心理学报, 50(011), 131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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