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H,某天深夜突然给我发消息,说男友好像对“足部”有一种奇怪的迷恋,每次看到她的脚都会特别激动,爱爱的前戏也都想要吮吸她的脚趾来达到性唤起的状态。小H对这样的行为有些接受无能,有一次就拒绝了男友这个“奇怪”的行为,对方也表示尊重没有继续下去。但那次之后,小H总感觉后来的性生活好像没有之前那样激情热烈了。
于是小H就选择向我求助,她对于男友的行为有些担心,想知道他到底怎么了?内心虽然不是很能接受这种行为,但隐隐感觉这样的癖好似乎能增加两人之间的情趣。其实,这种对脚的特殊偏爱是一种“恋足”或“足控”,是恋物癖中最常见的一种。那什么是恋物癖呢?
在心理学上,恋物癖是一种性偏好障碍(又称为性欲倒错障碍),指的是个体在性欲望或性兴奋的驱使下,会多次收集与异性身体接触的物品,在手淫或性交时,通过反复抚摸、嗅闻该物品,以获得性欲望满足。对于有恋物癖的个体来说,性爱中如果缺乏了这一元素,可能就很难达到真正的性高潮。
恋物癖中的“物”通常来说可以是任何被性化的对象,在美国第五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把恋物对象分为三种:
第一类:非生殖器的身体部分,比如手、脚、头发、分泌物和排泄物、气味等。
第二类:无生命物体,比如手套、鞋子、长袜、围裙、内衣等。
第三类:其他类,指同时存在前两类,如同时迷恋袜子和脚等。
其中第二类无生命物体,一般多指代丝袜、内裤等直接接触身体的物品。当然,还可以是生活用品、家用电器等,简单来说,就是这世上有多少种物体,就可以有多少种恋物癖。比方说,一男子喜欢对着家用吸尘器手淫等。
在中国,由于恋物超出了一般主流性行为,导致很少有人会主动暴露自己的这类特殊偏好,日常生活中除非关系私密,一般也较难遇到或听说这样的情况。但社会心理学家发现,有特殊性偏好的人并不占少数,约七分之一的人都曾至少有过一次对脚的性幻想,而超过30%的美国人曾尝试过至少一种的特殊性癖好。
长期以来,恋物癖经常以负性新闻的方式出现在大众眼中,这使得大众容易把“恋物癖”和“变态”划上等号,也增加了恋物癖个体的羞耻感。
但其实并不是所有恋物行为都属于精神障碍范畴中的病理性恋物癖,美国第五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明确对恋物行为和恋物癖进行了区分,强调了如果只是使用恋物对象进行性唤起,但没有任何心理或身体痛苦,对社交、职业等社会功能也没有影响,那这样的恋物行为并不达到恋物癖的诊断标准,只是普通的恋物行为。下表可以帮助你更加清晰地区分两者:
| 恋物行为 | 恋物癖 |
性生活质量 | 迷恋物品只是情趣,无论是否有特定物品,都可以享受正常性生活 | 缺乏特定物品后,难以达到性高潮、享受性爱
|
不适感
| 不会为此感到痛苦
| 为此感到很痛苦,有强烈病耻感,会厌恶甚至批判自己的行为 |
社会功能 | 对特定物品的追求是可控的,几乎不会损害社会功能 | 无法控制自身对特定物品的追求,会严重损害社会功能,例如造成亲密关系的破裂、为收集内裤入室行窃等 |
以前文的小H男友为例,如果他并没有对自己的“恋足”行为感到困扰,依然可以进行正常的性生活,或是小H接受了伴侣的“恋足”,共同把抚摸或舔舐脚当成是一种情趣,那么他就是正常的性行为,不符合精神障碍的诊断。
但如果他由于“恋足”行为而产生了很强的羞耻感,缺少这一环节就无法进行正常性生活,导致两人亲密关系受影响,甚至为了满足性欲做出偷盗、偷拍等违反乱纪的行为,这种情况可能就达到恋物癖的诊断标准。
当然这只是一种标准参考,如果你怀疑自己是恋物癖,还是需要寻求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来帮助诊断。
如果你因为自己的特殊癖好而产生强烈的羞耻感,或是像小H一样对伴侣的行为感到困惑和担忧,可以尝试和亲密伴侣进行一次深度沟通,彼此敞开心扉,共同探索性行为的界限和原则。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说不定可以更加自由地享受性生活,建立更亲密的联结。
但如果这一特殊癖好已经严重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甚至达到病理性情况的话,可以去精神科就诊,获得专业诊断和治疗建议。精神科医生会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你服用抗抑郁药或抗雄性激素药物来缓解症状。
同时,你也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帮助,通过心理治疗来缓解痛苦。最常见的治疗方式有行为疗法、精神分析疗法及认知领悟疗法等。以认知行为治疗为例,咨询师主要通过识别患者对于物品或性行为的错误认知,来改善因认知而产生的不良情绪或行为,逐步减弱对特定物品的心理渴求。心理治疗可以有效帮助你缓解内心的羞耻感,逐步找到更具社会适应性的方法,降低恋物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最后想说,无论是恋足,还是迷恋其他物品,都只是小众的性癖好,在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追求个体的性愉悦并不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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