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与乱伦的区别
2017-09-05 17448次阅读
(一)
同性恋和乱伦恋童癖这些名词最近被捆绑在一起批判了。
2016年12月26日,万余台湾省人民举着“婚姻家庭,全民决定”“子女教育,父母决定”的标语拼死相抗,却仍然无法阻挡时代的洪流——台湾当局正式通过了台湾同性婚姻法初审。
在事后的采访中,一国两智的台湾人民表示“同性的结合根本不能容忍。”“同性恋会遭天谴的!”
当然这些声音中也有相对理性的部分,有人觉得,支持同性恋会像打开潘多拉盒子,因为如果同性恋可以被支持,是不是乱伦、恋童癖这些性取向都可以被支持?
那么,为什么说,同性恋可以被坚定不移地支持,而乱伦与恋童癖则永远不该被原谅。
(二)
“在我四岁的时候,母亲开始拍我,我一丝不挂,两腿张开,背景墙上有一颗咬了一半的苹果。”
这并非什么色情小说,而是法国导演伊娃·爱洛尼斯科的亲身经历。
伊娃出生于1935年,她的母亲Irina是个穷困潦倒的摄影家,为了能够跻身上流社会,Irina不择手段——她用时年仅四岁的女儿伊娃当模特,拍摄儿童色情作品并大肆展览。
因为照片的猎奇与大尺度,Irina如愿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名利,可伊娃却因为不断拍摄这类作品,收到了来自社会的耻笑,同学的孤立,精神崩溃,心理上也不堪重负。
她要求母亲停止拍摄自己,却遭到了母亲的拒绝。甚至变本加厉,开始拍摄年幼的她和男人交媾的照片。
1977年,伊娃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母亲对她精神虐待,经过旷日持久的审判,伊娃的母亲失去了对她的抚养权。并被自己的女儿终身拒绝相见。
而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就来自于,母亲Irina是自己母亲和自己外祖母乱伦的产物。
Irina这种病态的爱源于自身——她是外祖父和自己母亲乱伦的产物,十五岁怀孕立刻被扫地出门。
她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女儿,因为她本身从未得到过母亲的爱。
(三)
乱伦与恋童癖,这些问题不仅涉及人性,也涉及到宗教影响、文化教育、道德伦理、经济关系等诸多层面,不是仅仅站在道德的角度或者生理进化的角度就能完全解决的。
一旦乱伦合法化,那么家庭秩序和亲属秩序便面临着崩塌。甚至在现代社会,将会因为无法界定财产继承身份而导致法律秩序的全面崩溃。
一旦乱伦禁忌不再,我们将无法想象毁灭了家庭制度、亲属制度、法律制度的社会还有何秩序可言。
而同性婚姻的合法化目前来看,仅仅是对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对现有婚姻制度也谈不上何种冲击。随着科学的进步其带来的人类繁衍问题亦可靠当代科学来解决。
因此,虽然部分人以“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没有伤害别人。”为逻辑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与乱伦合法化混作一谈,可是乱伦合法化却比同性婚姻合法化严重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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